我們白白的得稱義
羅馬書寫作的背景與因信稱義 羅馬書三 23 -24 23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, 24 但因神的恩典,藉著在基督耶穌裡的 1 救贖 ,就 2 白白 的得 3 稱義 。 24 節 註 1: 意出代價買回。人原是屬於神的,但因著罪失喪了。神的聖別、公義和榮耀,對人的要求太大,人無法履行。但神藉著基督為我們付了極重的代價,重新得回我們。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救贖了我們,(加三 13 ,多二 14 ,彼前二 24 ,三 18 ,)祂的血為我們成就了永遠的救贖。 (彼前一 18 ~ 19 。) 24 節 註 2: 基督既為我們的罪付了代價,並在祂的救贖裡履行了神對我們一切的要求,神就必須因祂自己是義的,而白白稱我們為義。這是因著神的恩典,不是因著我們的行為。 24 節 註 3: 稱義是神照著祂義的標準稱許人。神能這樣作,乃是基於基督的救贖。 🌱🌱🌱 稱義是神照著祂義的標準稱許人的行動。 祂的義是標準,我們的義不是。…神的義有多高?它是無限的!你能照著你自己的義得神稱許麼?這是不可能的。雖然你也許與每個人—你的父母、你的兒女、和你的朋友—都是對的,但你的義絕不會在神面前稱義你。你也許照著你義的標準稱義自己,但那不能使你照著神的標準得祂稱義。我們需要因信稱義。在神面前因信稱義,意思就是我們照著神義的標準得神稱義。 神怎能這樣作?祂能這樣作,因為我們的稱義是基於基督的救贖。基督的救贖應用到我們身上,我們就得稱義。若沒有這樣的救贖,我們就不可能得神稱義。救贖是稱義的基礎。 不是神先稱許我們,乃是我們先稱許神 羅馬書生命讀經 第五篇、神的稱義之法 新歌頌詠97 標明 補充本1002 經歷神生機的救恩 第一篇 神的救恩 【經節】 1. 耶和華阿,我向來等候你的救恩。(創49:18) 2. 祂的救恩,誠然與敬畏祂的人相近。(詩85:9上) 3. 還要藉著各樣的禱告和祈求,接受救恩的頭盔。(弗6:17上) 4. 所以,那藉著祂來到神面前的人,祂都能拯救到底;因為祂是長遠活著,為他們...